大余律师告诉你,遭遇医疗欺诈,患者可以追究医疗机构哪些责任?
当事人咨询: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下,我的家人遭遇了医疗欺诈,我可以追究哪些责任呢?
大余律师解答:
遭遇医疗欺诈,患者可以追究医疗机构以下几方面责任:
1、追究医疗机构的民事责任
首先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担当调整医疗欺诈行为的大任,就目前我国当前立法现状来看同医疗欺诈涉及最多的是民法通则、合同法与侵权类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规定: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军疗赔偿纠纷,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
民法通则第4条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第7条公序良俗原则。在没有具体法律规范可适用情况下,为了个案正义当然可以用以上原则调整医疗欺诈的行为。民法通则106民事责任过错原则与第117条、第119条,第130条规定了对医疗欺诈行为人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合同法对欺诈行为订立的合同提供请求变更和撤消的选择;对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有过错责任。
当前还没有侵权行为法典,但对医疗欺诈可能侵犯到患者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均有相关规定。精神权利一般为人所忽视,但在医疗欺诈行为中表现明显,患病本来就是一件让患者身心痛苦的事情,如果在医疗过程中受到价格欺诈,甚或是恶意病情夸大都会使得患者及其家属承受比原病情承受更大的痛苦。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也就是说,即使没有造成人身损害,也可以依据最后一款进行精神损害赔偿。
2、追究医疗机构的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无疑是所有法律责任中最严厉的,直接对医疗欺诈行为人课以重罚,从剥夺自由到可能的生命权剥夺,由于欺诈是一种民事术语,刑法没有直接规定医疗欺诈的罪名,根据罪行法定,医疗欺诈只有严格符合相关转化型犯罪的规定和为口袋型罪名包容才可适用。具体有一下几点:如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合同诈骗罪、虚假广告罪等。
3、追究医疗机构的行政责任
以医疗行为过程来看,从开始的接待宣传、诊断、治疗和收费到出院,会涉及到一下各种不同行为,对不同医疗欺诈行为均有行政处罚处理。